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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主管婚礼的部门叫什么

来源:www.dzjyhj.com   时间:2023-09-06 09:07   点击:89  编辑:admin   手机版

宋代的婚礼大致有3种模式:一是官家之礼,以《政和五礼新仪》为代表,其特点是繁文缛节,严别贵贱,拘守古礼。二是私家之礼,以司马光《书仪》和朱熹的《家礼》为代表。其特点是对古礼有所改革。对俗礼有所吸收,颇受士大夫家之欢迎,元、明、清三代、散腊凡言婚礼之书,大体都以《家礼》为本。三是民间俗礼,可以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》和吴自牧《梦梁录》等书所载为代表,其特点是酌参古礼,仪式比较简便,喜庆气氛较浓,不唯行之于广大士庶冲明滑阶层,就是达官贵人之间也乐于接受。但不论何种模式,都必须以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为前提,这是合法婚姻必不可少的条件。

宋代人不需要到官府得到结婚的许可或登记注册,但是婚姻无论如何是一个法律制度,官府颁布的法律只承认特定种类的结合才是合法、有效的。宋代婚姻方面的律法,主要为《户婚律》。《户婚律》的相关规定,是以《宋刑统》为根据制定。《宋刑统》载:“男女双方欲结为夫妇,必须具备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”

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这种传统礼的要求,在宋代成了法律规槐缺定。宋代的“媒妁”,并不能简单地理解成“媒婆”。宋代婚姻关系的成立,《户婚律·婚嫁妄冒》将之下一步解释为“聘则为妻”,即男方向女方下过聘财,且为女方接受,这桩婚姻在法律上就成立了,如果出现一方悔婚,同样存在“依法”解除,否则就是违法行为。

所以宋代没有专门管理婚姻的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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