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上届支书主持,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(当会人数必须是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),选出候选人(候选人数要多于应选人数的20%,得票必须过半数)。报上级党委审批并公示7天。无异议后召开党员大会,采取差额选举选出新一届支部委员。
支部委员召开新一届支部第一次会议,选出支书候选人,报上级党委审批后既可上任。